回顧:  HKML網上比賽  HKML版聚  


 
標題: fw: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alexlee2
少佐
Rank: 4


UID 20670
精華 0
積分 1
帖子 7092
成品數目 1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7-8-31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4:59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fw: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http://www.ipd.gov.hk/chi/intell ... right_2011_bill.htm

「《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剛完成法案的審議工作,
並將於2012年4月20日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建議在2012年5月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恢復條例草案二讀辯論。」

而鍵盤戰線將會係 4 月 21、22 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擺大型街頭展覽
http://forum2.hkgolden.com/view.aspx?type=BW&message=3674626

三、政府可跳過版權人,主動檢控在網上發表的二 次創作人或 網上分享者


即係 轉貼張 相 都算犯法!!

獨角秀:網絡廿三條,如箭在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 ... ture=share%27%2C%29

[ 本帖最後由 alexlee2 於 2012-4-29 08:09 PM 編輯 ]





[size=5]識字 識上網 自己搵啦!
成日問[/size]
頂部
M-jerry
二等兵
Rank: 1


UID 48912
精華 0
積分 3
帖子 90
成品數目 3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2-4-15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7:22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好彩癲王走得早~~~唔係佢犯法鳥~~~
and甘我家下米犯法鳥~~ i 個頭像????





れなちゃん大好きです!!
頂部
Kawai.2010
軍曹
Rank: 2


UID 41992
精華 2
積分 6
帖子 371
成品數目 6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0-8-8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7:45 PM  資料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改模型貼上網犯唔犯法?
賣完成品呢?
d平首辦呢?





http://kawai2010.blogspot.com
頂部
乂楓乂
上尉
Rank: 3Rank: 3


UID 46732
精華 0
積分 6
帖子 1334
成品數目 6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2-1-31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8:01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咁咪要DEL佐個模型成區轉帖區\_/~~





SAO名言:
「這雖然是遊戲,但可不是鬧著玩的。」
頂部
M-jerry
二等兵
Rank: 1


UID 48912
精華 0
積分 3
帖子 90
成品數目 3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2-4-15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8:02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QUOTE:
原帖由 Kawai.2010 於 2012-4-24 07:45 PM 發表
改模型貼上網犯唔犯法?
賣完成品呢?
d平首辦呢?

改模型貼上網犯唔犯法?~~二次創作~~犯法烏~~
賣完成品呢?~~都係二次創作~~犯法烏~~
d平首辦呢?~~唔明~~





れなちゃん大好きです!!
頂部
twinsa
上校
Rank: 4


UID 1623
精華 0
積分 3
帖子 5448
成品數目 3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4-5-30
來自 世界中心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8:03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QUOTE:
原帖由 Kawai.2010 於 2012-4-24 07:45 PM 發表
改模型貼上網犯唔犯法?
賣完成品呢?
d平首辦呢?

醜化高達肖像, 令哂野, 仲要係刑事...





通往地獄的道理, 往往由善意做成...
頂部
乂楓乂
上尉
Rank: 3Rank: 3


UID 46732
精華 0
積分 6
帖子 1334
成品數目 6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2-1-31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8:07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回復 #6 twinsa 的帖子

或者你晝晝 晝D動漫人物~~DT做D動漫人物既頭樣都唔得-3-~~





SAO名言:
「這雖然是遊戲,但可不是鬧著玩的。」
頂部
Kawai.2010
軍曹
Rank: 2


UID 41992
精華 2
積分 6
帖子 371
成品數目 6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0-8-8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8:24 PM  資料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QUOTE:
原帖由 M-jerry 於 2012-4-24 08:02 PM 發表

改模型貼上網犯唔犯法?~~二次創作~~犯法烏~~
賣完成品呢?~~都係二次創作~~犯法烏~~
d平首辦呢?~~唔明~~

我意思係翻件

即係到時如果對hkml執行呢條惡法就.......





http://kawai2010.blogspot.com
頂部
twinsa
上校
Rank: 4


UID 1623
精華 0
積分 3
帖子 5448
成品數目 3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4-5-30
來自 世界中心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8:24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QUOTE:
原帖由 bb1915200 於 2012-4-24 08:07 PM 發表
或者你晝晝 晝D動漫人物~~DT做D動漫人物既頭樣都唔得-3-~~

呢條草案等同 23 條, 百搭牌, 只要有需要, 隨時可以用黎整治人...

果班畫政治人物漫畫既人, 設計對白, 仲有政府發佈消息圖片... 有咗呢條惡法後政府就可以操生殺大權...

所以好唔明傳媒寧願用大xx 燒鵝飯做新聞, 都唔搵呢條惡法上 A1...  





通往地獄的道理, 往往由善意做成...
頂部
VampireA
中將
Rank: 5Rank: 5
爛尾能手


熱誠勳章   熱讚榜勳章  
UID 5531
精華 3
積分 21
帖子 19466
成品數目 21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5-10-17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8:34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QUOTE:
原帖由 twinsa 於 2012-4-24 08:24 PM 發表

呢條草案等同 23 條, 百搭牌, 只要有需要, 隨時可以用黎整治人...

果班畫政治人物漫畫既人, 設計對白, 仲有政府發佈消息圖片... 有咗呢條惡法後政府就可以操生殺大權...

所以好唔明傳媒 ...

傳媒早就歸晒邊啦. 仲有, 好多人(不論年齡) 根本唔明咩係版權, 咩野係二次創作.. 但係"米貴" 就簡單易明麻





路過既厚多士
頂部
乂楓乂
上尉
Rank: 3Rank: 3


UID 46732
精華 0
積分 6
帖子 1334
成品數目 6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2-1-31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8:37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以下係聯署的節錄:
「一、拒絕將「二次創作」列作公平處理的豁免範圍
政府拒將「二次創作」列作公平處理的豁免範圍,並聲稱會在修訂通過後再諮詢公眾。但此惡法一旦實行,所有二次創作將會被禁聲。即使 他朝二次創作再獲豁免,二次創作的風氣也不可能回復。

二、修訂後等同禁絕一切網上分享活動
修訂條例把刑事的有效範圍擴大 至「任何電子傳播模式」,以及由「分發」擴展為「向公眾傳播」,即是把「放到互聯網」,甚至「在手機傳送」都會被刑事起訴。由於有案例指網上傳播即屬「廣 泛傳播」,即使有網民原創作品,一旦其他人分享,也隨時會墮入法網。這無異是禁絕一切模式的分享活動。

三、政府可跳過版權人,主動檢控在網上發表的二 次創作人或網上分享者
政府雖然聲稱不會主動執法,事實上卻可跳過版權 人,不論是否商業用途,均可以損害版權人利益為由,主動檢控在網上發表的二次創作人或網上分享者,成為現代版的「文字獄」。

四、網民面對公開私隱或承受連坐風險的兩難
如果網民有fb、plurk、twitter、微博、blog、 forum等有留言功能的網上平台帳號,若不在界面留下自己的姓 名和聯絡資料(包括電話、地址及電郵),而其他人又在此網民的網上平台上發表侵權物品,此網民也會受牽連,與侵權者同罪!此惡法逼所有網民面對公開私隱或 承受連坐風險的兩難!

五、拒監管版權收費組織,令二次創作淪為商家鉅額買賣遊戲
當 局對此問題一直交白卷,欠缺相關的條例及規管,使民間使用者及創作者在現行制度下,被徵收極不公平、極不合理的版稅。甚至創作人自己,也受制於版權收費組 織,無法使用自己的作品。在這種情況下,二次創作已淪為商家鉅額買賣遊戲,而這次修訂對這情況仍毫無改善。

六、欠缺對開放式版權的保障
政府對「共享創意」(CreativeCommons)、GNU通用公共授權條款等開放式版權授權條款的使用者,近乎是零保障。若 版權管理組織不承認共享創意的存在價值,反施以法律途徑,控告創作人「非法散佈作品」的話,版權條例對有關創作人仍是缺乏保障,這次修訂對這情況仍毫無改 善。

七、 繼續對「貶損處理」的規管,扼殺創作和言論自由
在 現行版權條例中有所謂「貶損處理」的規管,即如作品經增加、刪除、修改或改編後受歪曲或殘缺不全,或在其他方面損害作者或導演的榮譽或聲譽」,已屬侵權行 為。而二次創作正正是把原作改編變成另一作品,若站在另一角度看,不正正是會被指為所謂的侵權物品嗎?!如此扼殺創作

PS:岩岩響網上睇到





SAO名言:
「這雖然是遊戲,但可不是鬧著玩的。」
頂部
twinsa
上校
Rank: 4


UID 1623
精華 0
積分 3
帖子 5448
成品數目 3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4-5-30
來自 世界中心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9:28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QUOTE:
原帖由 VampireA 於 2012-4-24 08:34 PM 發表



傳媒早就歸晒邊啦. 仲有, 好多人(不論年齡) 根本唔明咩係版權, 咩野係二次創作.. 但係"米貴" 就簡單易明麻

歸邊 = 被同化做順民 = 唔會被整治~?  

如果大家係咁好關係, 政府就唔會立條咁既惡法規範佢地, 班傳媒係懵到上心口, 定諗住賺埋呢浸先算~? 我覺得後者居多...

最正係成班泛民 (民主黨 / 公民黨) 轉駄支持立法, 真係...

[ 本帖最後由 twinsa 於 2012-4-24 09:29 PM 編輯 ]





通往地獄的道理, 往往由善意做成...
頂部
VampireA
中將
Rank: 5Rank: 5
爛尾能手


熱誠勳章   熱讚榜勳章  
UID 5531
精華 3
積分 21
帖子 19466
成品數目 21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5-10-17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09:35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QUOTE:
原帖由 twinsa 於 2012-4-24 09:28 PM 發表

歸邊 = 被同化做順民 = 唔會被整治~?  

如果大家係咁好關係, 政府就唔會立條咁既惡法規範佢地, 班傳媒係懵到上心口, 定諗住賺埋呢浸先算~? 我覺得後者居多...

最正係成班泛民 (民主黨 / 公民黨) 轉' ...

以前辦報同依家辦報已經唔同晒, 由老闆既心態到公司既目標都轉左. 記者亦口講一套, 做既一套.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illuka   2012-4-24 09:53 PM  讚好  +1   天變!地變!人也變瘋狂!




路過既厚多士
頂部
MarK.C
少校
Rank: 3Rank: 3


UID 20301
精華 0
積分 13
帖子 2001
成品數目 13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7-8-23
來自 無盡的星空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4 10:42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Yahoo!
唔好話轉貼人地作品
你買部模型番黎改
個樣同原版唔一樣
都算二次創作啦





My blog
http://hk.myblog.yahoo.com/cwh931016
頂部
HAL2012
少尉
Rank: 3Rank: 3


熱讚榜勳章  
UID 48347
精華 6
積分 8
帖子 588
成品數目 8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2-3-18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5 08:05 A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QUOTE:
原帖由 MarK.C 於 2012-4-24 10:42 PM 發表
唔好話轉貼人地作品
你買部模型番黎改
個樣同原版唔一樣
都算二次創作啦

咁即係話,改造模件唔俾。依家連膠水都好似因為環保署(小弟覺得呢間署唔知做緊乜,剩係識叫人「停車息鑰」,但普通嘅光管招牌光害投訴卻處理唔到)禁制所以無得買,咁即係變相唔俾人砌模型。俾人嘻笑怒駡、諷刺時弊發泄抑鬱唔得,依家連模型都唔俾人砌,難怪越嚟越多人上街!

[ 本帖最後由 HAL2012 於 2012-4-25 08:16 AM 編輯 ]

頂部
beggarppk
少尉
Rank: 3Rank: 3



UID 46739
精華 0
積分 13
帖子 513
成品數目 13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2-1-31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5 08:47 A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以後只可以素組了

頂部
gundamwing
壹等兵
Rank: 1



UID 29973
精華 0
積分 2
帖子 152
成品數目 2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8-5-28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5 09:47 A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老實講,好多brother的頭像都係二次創作.........

頂部
HighLamb
軍曹
Rank: 2


UID 18711
精華 0
積分 0
帖子 332
成品數目 0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7-7-17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5 12:27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軟硬林海峰同阿葛個D,好多都屬二次創作,佢地死得。

頂部
willkwok
少校
Rank: 3Rank: 3



UID 35342
精華 0
積分 31
帖子 2808
成品數目 31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10-3-3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5 01:17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MR. 果D呢

頂部
ocean
中尉
Rank: 3Rank: 3


UID 2099
精華 0
積分 3
帖子 900
成品數目 3 件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5-6-19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2-4-25 01:43 PM  資料  短消息  加為好友 


QUOTE:
原帖由 bb1915200 於 2012-4-24 08:01 PM 發表
咁咪要DEL佐個模型成區轉帖區\_/~~

點止
有版權既野改造
向公眾發佈就係刑事
唔駛版權人投訴
政府可以直接告你

轉貼新聞/圖片都犯法
HKML到時仲做唔做得落去我好懷疑

聲稱"世界大都會"砌模型比人睇都犯法
真係好野
香港一定

頂部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6-6-10 05:35 AM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模型聯盟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完全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香港模型聯盟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Powered by Discuz! 5.5.0  © 2001-2007 Comsenz Inc. Skin By D-XITE.COM™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香港模型聯盟 - Arch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