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c hing 你們有否經歷過,像我朋友的不快經驗嗎?
以下是他的經歷 :
本人於21.5.10 (星期五) 在粉嶺嘉福h商場1/F的漁米之鄉午膳後,發覺收費非常有問題!原本應收$83.16 (已包括10%服務費) 最後變為實收$84.00 (見附件)。
未有四拾五入 見附件
泰式雞炆米 1 37.00 37.00
潮州蒸粉果(小) 1 9.80 9.80
生煎菜肉飽(大) 1 16.80 16.80
茶$6 2 12.00 12.00
食品價 75.60 76.00
服務費 7.56 8.00
總 價 83.16 84.00
經查證後方知這家食肆在電腦結帳系統上出現了兩次四拾五入的情況 (據酒家經理解釋是公司電腦的設定,還要早已預設沒有伍毫子的數位,一定會齊頭收足一元正。) 我對此極為不滿,就這家食肆的收費手法而言,大有取巧、不誠實及欺騙消費者之嫌,所以我隨即致電消費者委員會作出投訴,正因當日是假期,所以在25.5.2010才能與消費者委員會的陳小姐聯絡上,並即時以書面作出投訴。陳小姐收到本人之投訴後以電話回覆本人,投訴個案已交由總部處理,約一個月後便會以書面通知本人有關調查結果。
經初步向陳小姐了解有關是次收費問題,她肯定該帳單的確有問題,他們亦會向漁米之鄉反影,但礙於權力有限,他們也不能強行要求該酒樓修改現有收費模式,假若日後接到更多有關這間食肆的投訴才會公開該食肆名稱。 我深感消委會似是一隻無牙老虎,有名無實,其實表面證據足以證明收費有問題,但他們都不能向有問題的食肆作出糾正,我再問陳小姐就這次事件可否交由警方處理?陳小姐提議我親自到警署查詢,她認為警方會有不同的觀點。
於是我在27.5.2010到上水警署向當値警員詢問有關事宜,警員回應這算不上是一宗騙案,他們也沒有什麼可以協助,他只是提到若然消委會有需要進一步尋求警方的意見時,他們會致函諮詢警方,最後還是叫我等消委會的答覆。在公理不得舒張之下,我決定致電東方日報,負責投訴部的張小姐於31.5.2010回覆本人說:「消委會都無權向酒家做些什麼,我們也沒有什麼可以跟進。」最終投訴沒有受理!
我心想,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這家大規模集團式經營的食肆豈只漁米之鄉一家呢? (他們還有以不同酒家名作經營的分店) 今次的事件正正道出一個不是太多人為意而又”大有問題”的收費模式!就這問題上,消委會、警方和傳媒三方面都無從入手,難怪當日跟知客和經理了解收費時,他們的態度非常囂張,可能他們心裡已知你們根本沒法子做些什麼!更令人氣結的不是銀碼多少而是這集團的如意算盤實在打得很遄I一張單多收八毫,十張八元….一日有一佰張單就多收八十,其他分店同樣如此多收客人錢,試想想一年……條數可想而知。
所以我想公開這件事好讓各位知道,要是你們日後光顧這家飲食集團,就會任由他們不誠實地多收你們的血汗錢。
**直到今天06.7.2010還沒有收消委會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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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arrywkk 於 2010-7-6 01:25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