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係港賊共匪,廿蚊張d死黨,影衰香港人同共產黨呀,此帖五毛黨都抄唔出
票投贊唔贊成不合理方案都算, 但班「功能組別」每月收錢唔使做就真荒謬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獨立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決定提高第四屆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包括增加議員的每月酬金,提供實報實銷的醫療津貼,以及議員在立法會任期結束時可獲取任滿酬金。
政府發言人表示,獨立委員會在進行檢討時,採取了客觀及前瞻的方法 ── 是次檢討並不是為現任立法會議員釐訂薪津,而是為將被選出的下一屆立法會議員釐訂合適的薪津安排。
發言人說:「獨立委員會採納的原則,是薪津安排應與立法會議員獲賦予的權力和責任相稱,並且對有意參選的優秀人才有足夠吸引力,以及讓那些視立法會工作為主要職業的議員維持合理的生活水平。獨立委員會亦將培養政治人才的長遠目標考慮在內。」
每月酬金及任滿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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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委員會明白立法會的工作量與日俱增和愈趨複雜,立法會議員的責任較以前為繁重,並需要付出大量時間。此外,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亦有所提高。
發言人說:「獨立委員會考慮這些因素後,建議提高立法會議員的每月酬金。」
獨立委員會亦注意到,自一九九一年以來,立法會議員的每月酬金金額只是每年按照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其水平沒有改變。因此,立法會議員每月酬金的實質價值並無變動,沒有隨覑香港社會其他組成部份的實質收入的增長而同步增加。
獨立委員會研究了與實質收入增長相關的指標,建議每月酬金應增加百分之十五。
發言人說:「每月酬金將由目前五萬六千七百五十元增至
六萬五千二百六十三元。」
立法會主席和代理主席的每月酬金將繼續定為其他立法會議員酬金的百分之二百及百分之一百五十,即按百分之十五增幅調整後,分別提高至
十三萬五百二十六元及九萬七千八百九十五元。
立法會議員曾要求,立法會議員應獲任滿酬金,金額相等於其任期內所得酬金總額的百分之十五。發言人表示,獨立委員會理解議員這項要求。
發言人說:「獨立委員會認同,有需要提供某種形式的保障,協助那些決定不再尋求連任或不獲連任的議員,度過一段時期。因此,獨立委員會建議,立法會議員對任滿酬金的要求,應予接納。」
每年實報實銷的醫療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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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現時的安排,立法會議員可申請從工作開支償還款額發還個人醫療及牙科保險費。
發言人說:「不過,不少議員曾指出,他們優先處理了其他對工作開支償還款額的需求,例如營運辦事處及聘用員工的開支,因此沒有另撥資源應付他們的個人醫療及牙科保險。獨立委員會建議加強現時的安排,提供另一項額外的每年實報實銷醫療津貼二萬五千元。」
「立法會議員可用這項津貼支付個人醫療及/或牙科保險費,或用作支付實際的醫療和牙科支出,或用於這兩類開支均可。」
獨立委員會同時建議,以上各項目的調整應由第四屆立法會,即於明年十月起生效。
發言人說:「這建議是按既定的原則,即任何對立法會議員薪津所提出的重大改變應待下一屆立法會任期才實施,以維護制度完整。」
獨立委員會亦檢討了薪津安排內的其他項目。獨立委員會研究了工作開支償還款額、交通開支津貼、以及用於開設辦事處、資訊科技及通訊設備、結束辦事處的一次過撥款的使用率後,認為這些津貼大致足夠所需,所以建議這些項目維持於現有水平,繼續適用於第四屆立法會。獨立委員會亦建議,現時適用於每月酬金、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和酬酢及交通開支津貼的按物價調整機制(即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而調整)應該繼續採用,並會適用於建議的醫療津貼。
發言人說:「就整屆第四屆立法會會期而言,各項建議造成的額外財政負擔(未計及每年可能作出的物價調整),總額約為六千萬元。」
獨立委員會由鄭海泉擔任主席,成員包括鍾沛林、廖柏偉教授、羅家駿、雷添良及吳亮星。獨立委員會就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向行政長官作出建議。按照慣例,獨立委員會大約在新一屆立法會任期展開前一年,全面檢討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因此,獨立委員會於今年四月展開全面檢討工作。獨立委員會早前已向行政長官提交檢討報告(請見附件)以作考慮。
完
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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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lexlee2 於 2010-5-31 06:09 PM 編輯 ]